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具体安排
为促进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和具体安排。
一、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等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并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协助研究生处组织好本学院的各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现场问答;
5、组织本学院的综合面试、评分工作;
6、负责审核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根据《关于做好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关做好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1〕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登录淮北师范大学云考场平台)。
(二)复试时间
我院网络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复试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3项考核。其中复试科目考核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科目 | 复试名单 | 备注 |
预复试(主要为了测试网络): 3月26日下午4:00—;
|
预复试(测试网络):教学主楼401;
| ------- | 全体考生 |
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复试平台待命。
|
正式复试:3月27日全天 (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
|
正式复试:教学主楼401
|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
全体考生 |
联络人: 殷会鹏:18297976181 柏晗:15856123057
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复试平台待命。
|
专业课(复试科目)面试 | 全体考生 | |||
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 同等学力考生 | |||
3月27-28日 |
复试成绩单(学院盖章)、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等报研究生处 |
|
|
|
3月28日以后 |
复试成绩公示 |
|
|
研究生处负责 |
时间待定 |
指定医院 | 考生体检、空腹抽血 | 全体考生 | 待研究生处具体通知安排 |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1. 复试科目考核
复试科目考核即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30分。
复试科目考核采取面试。复试科目考核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复试科目考核具体科目:《法律综合》(分法学、非法学)。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分法学、非法学)。
加试方式为面试,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 60 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综合素质能力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即业务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分别为100分,折算后业务能力测试为60分,外语能力测试为10分。
面试办法:
(1)面试试题由复试命题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库,每套题目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题和2-3道问法律综合知识问答题组成。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考生当场回答。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可以扩展提问和交流,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每位考生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等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三、录取
(一) 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
(二) 专业复试按照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但复试科目考核、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专业复试总分计分办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折算分数+复试科目考核折算分数+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折算分数)×50%。
四、复试的监督
(一) 严肃招生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政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政法学院
2021-03-24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