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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夏旭阳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3 19:28:57 浏览次数: 【字体:

夏旭阳,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安徽潜山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200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淮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龙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公司法、合同法课程。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要包括:《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立法模式》(《法学杂志》2005年第4期);《公寓化建筑物的所有权构造新论》(《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3期);《家族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法律分析》(《法治研究》2009年第4期);《公司内部人治理模式评介》(《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知识产权垄断性批判:以激励论为重心》(《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破产免责制度的价值分析》(《经济与法》2003年第6期);《论我国自然人破产能力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甘肃理论学刊》2003年第3期);《债权人会议若干法律问题探析》(《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2期);《民营经济组织形式家族公司化现象解析》(《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关于合伙协议无效裁判思维的反思》(《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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